中心职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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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学生就业创业教育与服务中心职责

一、负责起草并落实相关就业政策和规章制度。

二、负责毕业生相关信息的整理及就业方案的报送工作。

三、负责毕业生校内外就业市场的组织工作。

四、负责学校就业指导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。

五、负责毕业生就业咨询与服务、派遣、档案寄送等日常管理工作。

六、负责“大学生学业规划与职业指导”课程的组织与教学管理工作。

七、指导学院大学生就业见习、实训及基地建设工作。

八、负责各学院就业工作的统筹、督导、考核、总结、表彰等工作。

九、负责国家就业项目的组织发动工作。

十、负责毕业生就业情况调研、信息反馈及就业质量发布工作。

十一、负责开展毕业生跟踪调查工作。

十二、负责就业学生团体的日常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。

十三、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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